2015-09-29 17:27
随着国庆两节临近,进出境旅游、探亲旅客不断增加,旅客超量携带物品进出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。
9月6日,泉州海关晋江机场旅检现场关员在执行大阪—泉州9C8528次航班监管任务时,发现一女性旅客违规携带四箱行李,内装化妆水、防晒乳、胃散、救心丸等化妆品和生活用品,共计1263件,初估货值为5万余元。同月17日,该现场一日内又连续查获两起旅客携带超量物品进境案。分别为违规超量携带无印良品品牌中性笔3670支及违规超量携带黄金块20个入境,黄金净重756克,约合人民币17万元。目前,以上三起案件均已移交缉私警察作进一步处理。
根据海关相关规定,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物品,超出部分尚在合理自用范围内的、海关可作行邮征税或退运处理;但若超出部分又已超出自用、合理数量范围的,不符合海关对旅客进出境个人自用物品的征税规定,将视同货物、以较高的税率征税或退运处理;违规情节严重者,将移交缉私警察作进一步处理。
为确保旅客和谐愉快欢度“两节”,避免给出行造成不便,泉州海关特别提醒进出境旅客,个人携带出入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合理、自用数量为限,若境外所购商品已超过海关免税额度,应填写《海关申报单》选择走红色申报通道,如实向海关申报办理相关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