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16-04-07 21:55
雨果网获悉,4月7号财政部、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农业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、质检总局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、濒管办、密码局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》。(点击进入>>跨境税改的“前世今生”专题)
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,主要是针对目前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,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,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、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,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、服装鞋帽、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、纸尿裤、儿童玩具、保温杯等。
清单内的商品将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,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;直购商品免于验核通关单,网购保税商品“一线”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、“二线”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。
清单不会一成不变,还将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、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。
雨果网了解到,《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》为2016年第40号文件,公告时间为4月6日,正面清单一经公布,不少业内人士已经开始对政策进行解读,详细情况雨果网将会继续跟进。
注:更多有关正面清单列表,可到雨果网百度云网盘下载:http://pan.baidu.com/s/1dFsI8Wp